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古代法家的精神主张用法来治理天下,而早期却不使用“成文法”来治理,这样统治下的臣民便不知道做什么会受到刑罚,于是就极其小心的行事,这便是“刑不可知,则威不可则”,如果不提前将规矩定好,那么它能够发挥的力量远大于规矩本身所限定的内容。

就像数据学院审毕业论文,研究生院提供了论文基本要求,但是研究生院的基本要求是通用型要求,既有学术型硕士也有专业型硕士也有博士的,针对于学院的要求也没有负责人能提供相关的文件或模板进行一个调整。但没有人对此说明也就罢了,可是副院长又要求论文必须符合规范。即便是依照往届的论文的样式改下来,也没有完全一致的形式,这种所谓“规范”只能靠大家的共识以及猜测来定。

当然对论文规范性的高标准严要求是好事,可只提出了严格要求,没把标准摆出来,那如何去实现“高标准”呢。可能就是靠“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吧,让学生们 仔细的、反复的改来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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