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地背景与古代职官制

史地背景与古代职官制

历代科举制度概述

(一)唐代科举

唐代科举分两类,一类是每年举行一次的常选,又叫“岁举”。常选的科目以明经、进士两个科目最受人重视。 明经科主要考五经,也考时务对策。进士科主要考创作诗赋,也要考经书、时务对策。所以进士科比明经科难考, 但这是当时读书人竞试的科目。应试的人,一是太学、国子监、学馆的生员;一是由地方州县考试合格的生员,叫 乡贡士,也叫举进士,意思是地方选拔出来参加进士科考试的学子。明经科、进士科都是每年考一次,由礼部主持 考试。应考的人多至两千,但考取的名额很少,进士科比明经科录取得更少,一般每年录取不过二三十人。考取的 称及第、进士及第、中进士第,第一名称为状元。明经科、进士科录取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合格的才授给官职。

唐代科举的另一类叫“制科”,实是特科,是由皇帝下令举行的特种考试。考期不定,每次设好几个科目,如 “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博学宏辞科”“书判拔萃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不求闻达科”等,由皇帝亲自主 持。设立制科的用意是搜罗特异人才,所以必考对策。录取的称登科。唐代有不少著名人物都是制科出身,如柳宗 元、刘禹锡、自居易、元稹、杜牧等。

(二)宋代科举

宋代继承唐代科举制,仍以进士科为重,但与唐代也有所不同,体制更趋完备。首先考试改为每三年考一次, 录取的人数也比唐代增多,多的一科录取一百多人,平均每年比唐代增加一倍。宋神宗时,采用王安石建议,不考 诗赋,专考经书和策论。就是对政事得失,拟出试题,写在简策上,由应试者作出回答,这叫策问,又叫对策,是 一问一答形式。策论,也可对经义和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拟出问题,由应试者阐发议论,评判是非,作出回答。应 考的人除太学生、国子监生员外,还有各州县学馆选拔的生员。具有应考资格的这些生员通常称为秀才。一般先参 加省试,第一名叫会元。省试录取后,就到京城参加礼部主持的国家考试,取中的叫进士及第,第一名叫状元。进 士及第就可立刻授给官职,不必再经吏部考试,这也是和唐代不同的地方。当然有的在中央机关任京官,也有到县 衙任主簿(掌一县户籍财税)、县尉(管一县治安、纠察、缉捕)等官;任期内做得好,就可升任县令,也可任县 学教谕、州学教授等职,负责教育工作;甚或任州郡的通判、长史,都是州郡的重要属官。这些地方官,虽然品级 不高,但提拔的机会多,俸禄也不比京官差。

(三)明清科举

明清科举制度更加烦密。州府县的学员先要参加预考,叫童试,也叫小考。参加童试的叫童生。童生不是指年 龄小,而是指还没有取得应试科举的生员资格,即没有秀才资格。童试还分三个阶段,就是分三个级别:一是县试, 在县城由教谕主持考试;二是府试,在府城由教授主持考试;三是院试,在省城,由中央派到各省的学政主持考试。 童试三考合格录取的就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有了秀才的身份,就取得了入学的资格,可进入县学、府学读书, 以后岁考合格,就可以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了。

明代、清代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三级: 一是乡试,又称大比,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那年就叫大比之年,又因是在秋天举行,所以又称秋闱(旧时

考场叫闱)。应试的人有的是经省城院试合格的生员,有的是经考试选入国子监读书的生员。乡试考中录取的叫举 人,第一名叫解元。有了举人的名分,就有了许多权利,也可以应选任地方官吏了。

二是会试。乡试过后的第二年春天在京城举行,由礼部主持,所以称春闱,又称礼闱。参加考试的是经乡试合 格的举人。会试考中录取的叫贡士,第一名叫会元。乡试会试主要考八股文和试帖诗。

三是殿试。在会试后举行,由皇帝面试,考策问。殿试录取的就叫进士。进士分成一、二、三甲。一甲取三名, 叫赐进士及第,依次叫状元、榜眼、探花。二甲取若干名,叫赐进士出身,二甲第一名(即进士的第四名)叫传胪。 三甲取若干名,叫赐同进士出身。主考大人的门生就是这一榜进士,主考大人是他们的恩师。

明代殿试考中进士后,只有一甲的三名可直接授给官职。其余进士要再参加朝考,然后分任庶吉士、主事(各 部职员)和中书(内阁起草文书)等京官,或到地方任州府长官的幕僚如长史、推官、从事,或任知县等地方官。

历代科举名词解释

(一)学校

1. 官学

与私学相对,指中国古代历代各级官府直接举办和管理的学校,分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其中由朝廷直接举办 和管辖的属中央官学,如西周的国学,汉代太学,唐代国子学、大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律学、弘文馆、崇文 馆,元明清的太学、国子监等;由各级地方官府管理的属地方官学,如西周的乡学,汉代的郡学、县学,唐宋以后 的州学、府学、县学,元代以后除了州府县学以外还有乡村的社学。官学的特点是由官府提供“廪膳”,选派教师, 指定教材,监选生员。

2. 私学

与官学相对,中国历代私人办的学校。西周以前,学在官府。春秋时期,国学和乡校日渐衰落,私人办学之风 兴起,儒、墨、名、法、纵横、阴阳各家学派都有不少人聚徒讲学,学生多的达数千人。战国时,私学大盛,促进 了百家争鸣学术局面的形成。秦统一后,因“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史记·李斯列传》)曾被禁止。汉以后, 私学成为学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朝廷诏许百任立私学。后历代私学不废。历代私 学有多种形式,如蒙学、书馆、经馆、私墊、书院等。

3. 辟雍

西周大学,设于王城,建立在四面环水的丘地上,辟即璧之古字,辟雍即以其四面环水,圆如璧形而得名。《礼 记·王制》:“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泮宫。”西周王室设立的学校,因方位不同称呼不同,共有东、西、 南、北、中五学。南称成均,北称上庠,东称东序,西称瞽宗,中称辟雍,其中辟雍最受尊崇。后历代都设有辟雍, 但大多成为祭祀之所。

4. 小学

官方建立的教育贵族子弟的初级学校,西周时期开始出现,它低大学一级,主要招收八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 贵族子弟,教授礼、乐、射、御、书、数等课程。《礼记·王制》:“小学在公宫之左,大学在郊。”

5. 大学

“大学”在古代一般写作“太学”,又称上庠、东序、右学、东胶,是官办的教育王公贵族子弟的地方,高小 学一级。根据《大戴礼记》记载:“帝入太学,承师问道。”太学之名由此而来。太学从西周开始出现,《礼记》记 载:“大学在郊,天子日辟雍,诸侯曰泮宫。”周天子所建的大学称为辟雍,诸侯所建的大学称为泮宫。学生十五岁 入大学,大学主要教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学问。从西汉开始,太学的主要任务逐渐演变成讲学授徒、培 育人才。汉武帝时期采纳董仲舒和公孙弘的建议,在京师长安设立太学,太学之中设五经博士职位,每名博士配备 50 名弟子,专门学习和研读儒家经典《诗》《书》《礼》《易》《春秋》。魏晋以后一直到明清,有些朝代设立太学, 有些朝代设立与太学近似的国子学,或者同时设立太学与国子学,这些都是传授儒家经典的最高学府。明清时期, 太学是当时最高学府国子监的俗称。

6. 国子监

国子监来源于国子学。晋武帝时期设立了国子学,专门用来教育五品以上官僚的子弟。隋炀帝时期改称国子监。 在唐代,国子监隶属于尚书省的礼部,下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宋代国子监既是主管教育 的行政机关,又是国家最高学府。元代分别设立不同的国子监管辖不同的国子学,其中蒙古国子监管辖蒙古国子学, 回回国子监管辖回回国子学。明代永乐年间,明朝都城从南京迁至北京,同时在北京和南京设立京师国子监与南京 国子监。清代的国子监沿袭明代,国子监的学生称为国子监生,国子监的学期从半年到十年不等。光绪年间设立学 部,国子监才被废弃。

7. 书院

我国古代藏书、校书、讲学的地方。书院之名,始于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设立正修书院,后改称集贤殿 书院,主要是校勘经籍,辨明典章,收罗人才。宋代书院大兴,不仅官府,就连私人也都能开设书院,聘请名流, 广招生徒,书院成为讲学的场所,其中以白鹿洞、石鼓、应天府、岳麓四大书院最为著名。书院院址多选山林名胜 之地,主持人称洞主或山长,多为著名学者。元代书院遍及全国各地,到明清时书院仍很兴盛,但受官府控制严重, 失去书院讲学的特点,因此影响不大。明末东林书院抨击阉党,讽议朝廷而声震天下。清末废科举,改书院为学堂。

8. 精舍

又名精庐,本指精神所居之处,《管子·内业》:“定心在中,耳目聪明,四肢坚固,可以为精舍。”东汉时为学 者读书教授之所。魏晋以后,随着佛教、道教的兴起,僧侣、道士也称他们传经授道之处为精舍。唐代儒、道、释 三家,皆多称其读经讲授之所为精舍或精庐。唐代以后书院兴起,儒家讲读的地方,或称书院,或称精舍,二者并 行,一直延用到清末。孟浩然《疾愈过龙泉寺精舍呈易业二公》:“傍见精舍开,长廊饭僧毕。”

9. 私塾

旧时私人设立的学校,为私学的一种。有村塾、家塾、义塾,亦有塾师自设学馆收徒授业的学塾。一般私塾仅 有一位教师,施行个别教学,强调记忆背诵。学习人数、年龄、程度、所学内容和学习年限等都没有限定。依据学 习程度大体分为二级,一级以识字、习字为主,读《百家姓》《三字经》和《千字文》等;另一级程度较高,以学 经为主,讲授《四书》《五经》。鲁迅少年时曾经就读的三味书屋就是一个私墊。

(二)教师

1. 祭酒

古代在举行祭祀或宴会时,会推选一名德高望重的人来举酒祭神,这个人便被称为“祭酒”。祭酒本是一种荣 誉,表示此人年长或位尊,受人拥护,后来便被泛称年长或位尊者。汉武帝时期,设五经博士作为太学的老师,在 博士上面还设有负责管理博士的长官,称为“仆射”,东汉时改称“祭酒”,又称“博士祭酒”,负责管理太学,“祭 酒”正式成为一种教育管理职务。西晋时改称“国子祭酒”,主管国子学。隋唐以后都称主管国子监的官员为“国 子监祭酒”。祭酒下面有司业、监丞、博士、助教、学政、学录、教习等官辅佐其管理。《史记·孟子荀卿列传》:“齐 襄王时,而荀卿最为老师。齐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为祭酒焉。”

2. 博士

博士之名。最早出现于春秋战国时期。《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博士,秦官,掌通古今。”博士在秦代是 一种精通文史的官职,主要由学识渊博的人担任,其主要职责是掌管国家图书,以备皇帝咨询;同时还可以教授弟 子,议论国家政事。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设立五经博士,并从中选出一个有威望的人担任祭酒职务,负责管 理博士。博士可以教授学生,博士的学生称为博士弟子。博士演变成为传儒家经学和考核人才的学官,博士的职能 也由皇帝的顾问转变为教学的老师。东汉以后,博士专门讲授儒家经学。此后,历代官办的学校都设立博士,有五 经博士、国子博士、太学博士、四门博士等,主要职责都是传授儒家经典。韩翊《别汜水县》:“自怜寂寞会君稀, 犹着前时博士衣。”

3. 教授

原为传授学业的意思,《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孔子既没,子夏居西河教授,为魏文侯师。”汉唐置博士,教 导诸生,传授经学,即后世教授之职。教授之名始见于宋,宋太宗时期,为皇侄等置师傅,名为教授。宋仁宗庆历 四年(1044),州学设教授为学官,以经术及行义训导、考核学生,执行学规。后来于武学、宗学、律学、医学和 各路的州、县学也设教授,主要负责学校的课试等事,位居提学之下。元代于路、州、府儒学设教授,一般由朝廷 任命。明代在武学和府学设教授。清沿明制。

4. 助教

晋武帝咸宁二年(276)设国子学,设置助教,协助国子博士传授儒家经学。南北朝及隋都相沿设置,唐代国 子学、太学、广文馆、四门馆均设助教,明清仅国子监有助教,清末废止。

5. 山长

原意为山中长老及隐士之教授弟子者。宋陶岳《荆湘近事》:“五代蒋维东隐居衡岳,受业者号曰山长。”宋代 书院发达,且大多设于名山胜地,故书院的负责人也沿称为山长,或称山主、洞主。清代乾隆年间改书院山长为院 长,清末又改称山长。

6. 学正

学正有两种,一种是宋元明清太学中的学官,协助博士进行教学,并负责执行校规;一种是地方学校的学官, 元代路、州、县学及书院设学正,明清州学设学正,负责教育生员。

7. 西宾

也称西席,对家塾教师或幕友的敬称,因为古代主位在东,客位在西,故称。唐柳宗元《重赠刘连州》:“若道 柳家无子弟,往年何事乞西宾。”

(三)学生

1. 童生

明清科举考试,凡未考试合格成为秀才(生员)以前,无论年龄老少,都称作童生,又称文童、儒童。

2. 秀才

原为优秀人才的称谓,始见于《管子·小匡篇》:“农之子常为农,朴野而不慝,其秀才之能为士者,则足赖也。” 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东汉时为避光武帝刘秀名讳,改秀才为茂才。唐初有秀才科,旋停废,后渐 渐变为一般儒生的通称。宋代凡应举者皆称秀才。明清称府州县学生员为秀才,俗称相公。

3. 监生

国子监生员的简称。明清时期,凡是进入国子监、具有读书资格的人,统称监生。清代,国子监的学生又分监 生和贡生,监生有恩监、荫监、优监、例监四类;贡生有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六类。乾隆以前, 监生都要通过严格的考试才能获取;乾隆以后,通过捐纳也可获得监生资格,凡未入府、州、县学而应乡试者,须 先捐纳取得监生资格,凡欲捐纳得官者,也须先捐监生作为出身,但都不一定在监读书。鲁迅《祝福》:“他是我的 本家,比我长一辈,应该称之曰‘四叔’,是一个讲理学的老监生。”

4. 举人

举人之名,秦汉前已有,是举拔贤才之意。唐宋时凡应科举考试的各科士人均称举人,俗称举子。至金代规定 以词赋、经义、策论中选者叫进士,律科、经义中选者称举人,举人始为科目中举者之称。明清时称乡试登第者为 举人,举人有资格参加礼部主持的会试。

5. 解元

科举考试中乡试第一名之称。唐代投考进士的考生随地方贡品解送入京赴试,称之为解或解送,故后世称乡试 为解试,而以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后历代沿用此称。《喻世明言·李公子救蛇获称心》:“东人有名榜在此,欲见解 元,未敢擅便。”

6. 贡士

古代向朝廷荐举人才,泛称贡士。《礼记·射义》:“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隋唐实行科举取士后,贡士成为对 举子的一种称谓,唐以后亦称科举制度为贡举。清代科举中参加会试被录取者称为贡士,其第一名称会元。贡士均 需参加殿试,殿试后根据成绩重新排列名次,由皇帝赐予进士出身,分授官职。刘禹锡《送李策秀才还湖南》:“前 与计吏西,始列贡士名。”

7. 会元

科举考试中会试第一名之称。因会试是各省举人到京城会考,所以考得第一名称会元。《明史·选举志》:“而 士大夫又通以乡试第一为解元,会试第一为会元,二、三甲第一为传胪云。”    

8. 同年

汉代郡国每年举孝廉一人,同一年被举者,互相称为同年,亦称同岁。唐实行科举考试,以同科进士为同年, 明清乡试、会试同榜登第的都互称同年。宋司马光《训俭示康》:“二十忝科名,闻喜宴独不戴花。同年曰:‘君赐 不可违也。’乃簪一花。”

9. 进士

科举考试中通过进士科考试中式者的称谓。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以进士作为选拔官吏的科目。唐代进士 科考试每年一次,凡中式者皆称进士。宋代其他科逐渐名存实亡,惟余进士科最盛,举人到中央应礼部试,尚书省 列名发榜统称进士。明清时进士成为考中者的专称,举人在会试时考中称贡生,再经殿试录取为进士。

10. 状元

科举殿试一甲第一名之称。在唐代,科举考试是由礼部负责的,举人赴京参加礼部举行的考试,按规定要事先 向礼部投递一份状子,上面标明自己的名字、籍贯等相关信息。考后发榜时,礼部会将考中者的姓名按名次写状, 名字写在状首的人被称为状头,因为“头”与“元”同义,都是“首”“第一”的意思,所以又称状元,指省试的 第一名。宋太祖开宝八年(975)后增加殿试,因称省试第一名为省元,殿试第一名为状元,亦称殿元,此后一直 至清代均沿用状元之名,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荣誉。中状元者授翰林院修撰。

11. 榜眼

科举考试中一甲第二名的称号。最早在殿试成绩榜上,前三名是按“品”字形排列的,第一名称为榜首,也就 是状元,如榜之头;第二、三名均称榜眼,因为像榜之双眼。南宋以后才开始用榜眼专称殿试第二名,而以探花专 称第三名。明清沿用了这种说法并形成定制,以一甲第二名为榜眼,赐进士及第,授翰林院编修。

12. 探花

科举考试中殿试一甲第三名的称号。唐代进士及第后,新科进士要在曲江杏园举行“探花宴”以示庆贺。宴中 要使考得好又少年英俊者两三人为探花使(也叫探花郎),遍游名园,折取名花。南宋以后,探花称殿试一甲第三 名,赐进士及第,授翰林院编修。

(四)考试

1. 进士科

科举常设科目之一,隋炀帝大业二年(606)始设,后历代相沿。唐代在常举行的诸科目中,进士科最为重要。 《新唐书·选举志》:“进士(科)尤为贵,其得人也最为盛焉。”唐代进士中“隐然为国家名臣者,不可胜数”,唐 代名相、重臣如宋璟、张九龄、裴度、裴堉、韩愈、刘禹锡、柳宗元等人,均为进士科出身。宋以后其他科目多废, 明清时仅存该科。《唐摭言》:“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

2. 童生试

明清科举考试中的初级入学考试,俗称小考,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考中的称为生员,俗称秀才。

3. 县试

明清时期童生试第一阶段的考试,由各县县官主持,试期多在二月。应试童生先到本县礼房报名,填写姓名、 籍贯、年岁、三代履历,并须请本县廪生担保,以同考五人互相担保,然后方可参加县试。考试分四场或五场举行, 各场分别试八股文、试帖诗、经论、律赋、策论等。考完后,依名次先后录取,录取者即取得参加府试的资格。

4. 府试

明清时期童生试第二阶段的考试,由各府知府主持,试期多在四月。凡通过县试的童生均有资格参加。报考程 序和考试内容与县试大体上相同。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参加第三阶段考试的资格。

5. 院试

明清时期童生试最后一阶段考试,明代称道试,清代因督学称部院,故谓之院试,由提学道(后改称学政,主 持,凡经府试录取的士子均可参加此试。就近提学道驻地的府州县考生在提学道驻地应考,余府州则由提学道分期

 案临考试。凡考取者即为秀才,可入学为生员,送府、州、县学宫接受教官教谕、考校,称为入学,亦称入泮。成 绩优秀经科试合格者,可参加乡试。

6. 大比

每隔三年举行一次乡试,称为大比。比是考核的意思,乡试是科举考试的开端,所以称大比。乡试之年,则称 大比之年。明清以前,大比则泛指科举考试,

7. 乡试

明清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科举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因于秋季举行,所以又称秋试、秋闱。凡本 省生员与监生、荫生、贡生等均可应考乡试,考中者称为举人,可参加第二年在京城举行的会试。乡试第一名为解 元。《红楼梦》第九十七回:“(贾政)又切实的叫王夫人管教儿子,断不可如前骄纵。明年乡试,务必叫他下场。”

8. 会试

明清时代各省举人参加的科举考试,于乡试次年在京城举行,每三年一次,因在春季举行,也叫春试、春闱, 因其由礼部主办,又称为礼闱,各省的举人以及国子监的监生等均可报名应试。会试由礼部主持,会试考中者称为 贡士,数额约二三百名,其第一名称会元。贡士可以参加殿试。

9. 殿试

科举时代最高一级的科举考试,因在皇宫内大殿上举行而得名,亦称廷试。其制初始于唐代武则天之时。天授 元年(690)二月,武则天亲策贡士于洛城殿,为殿试之始,但唐代并未形成定制。宋太祖开宝五年(972),礼部 试进士诸科三十八人,宋太祖召对讲武殿,得进士二十二人,都赐及第。自此省试之后举行殿试成为常制。元时无 殿试。明清两代,省试之后集中京师会试,会试后再行殿试,以定甲第。一甲三名,赐进士第,第一名称状元,第 二、三名称榜眼、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

10. 贡院

科举时代举行科举考试的机构和场所。唐开元二十四年(736)始置礼部贡院,为礼部主管省试的机构和场所。 宋崇宁至政和年间,礼部和各州均建贡院。礼部贡院主管各路州、军所解送进士科与诸科应试者的名单和家状、保 状、试卷,并掌核对乡贯、举数、年龄等。平时以朝官一名主判。遇科举考试年份,由朝廷派知举官主持礼部试, 原主判官即罢任。试毕,将礼部试合格者的名单奏报朝廷,筹备殿试。贡院内部机构有封弥院、誊录院、对读所、 编排所、别试所、过落司等。清代,礼部与各省均有贡院,分别为会试与乡试的处所。其大堂的东西侧为外帘,供 管理考场的人员居住;后为内帘,供考官居住;贡院两旁建有号舍,供应试者居住。贡院外墙铺以荆棘,故称棘院。

11. 八股文

亦称时文、制义、八比文。明清科举考试所用的文体。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 束股等部分组成。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部分为正文,都各有两段排比对偶的文字,合为八段,称为八股。八 股文题目主要摘自“四书五经”中的文句,所论内容也要根据宋代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不许作者自由发挥。

12. 五经

儒家经典《诗》《书》《礼》《易》《春秋》的合称。孔子为了教育学生,对所收集到的古代文献典籍加以选择、 修订和整理,编定《诗》《书》《礼》《易》《乐》《春秋》六种教材,后世称作“六经”。秦始皇焚书,以上文本散失。 汉武帝时,罢黜百家,表彰六经,把孔子所编定的教材定为“五经”(《乐经》失传)并立于学官,这是“五经”名 称正式命名之始。从汉代开始,“五经”曾长期作为教学用书,南宋后与《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四 书”合称“四书五经”,被定为科举应试的标准用书。

13. 四书

儒家经典的入门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的合称。宋代升《孟子》为经,并取《礼记》中的《大 学》《中庸》两篇与《论语》《孟子》相配。南宋朱熹撰《四书章句集注》,“四书”之名始立,后世常与“五经”并 称。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对“四书”作了全面系统的注释。明清提倡理学,遂定朱注“四书”为必读本,此后 成为封建学校及科举试士的标准书。科举作八股文限制在“四书”词句中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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